鐧诲綍  娉ㄥ唽   鹰潭久久倾力打造最好的鹰潭房产网、鹰潭人才网、鹰潭招聘网!

我市首批经济适用房已开始申请认购

发布时间:2007-06-11 13:33:27   作者:鹰潭久久信息  来源:鹰潭日报  浏览:   【】【】【
    

  (记者 吴郡) 我市首批经济适用住房于6月4日至10日在市民居住地居委会申请认购。


    6月1日,我市举办经济适用房销售工作培训班,就首批经济适用房销售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审核、程序等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副市长杨晓群到会讲话。市经济适用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月湖区所辖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干部等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为确实解决好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问题,我市去年动工建设和谐小区经济适用住房。该小区位于鹰潭工业园区,38号路以西、42号路以北、41号路以南。首批销售经济适用住房640套?住房价格是:杂物间870元每平米,一楼938元每平米,二楼968元每平米,三楼、四楼978元每平米,五楼968元每平米,六楼920元每平米。据介绍,申报范围是:户口在月湖区、鹰潭工业园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申购条件是:在申报范围内居住的一对夫妇及其同住的未婚子女为一个申购家庭(含单亲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一、夫妇双方至少一方有市区2006年12月31日以前的城镇常住户口的;二、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9400元(含9400元)的;三、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米(含15平米)的;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年龄男28、女26周岁以上的大龄未婚青年,未单独立户的已婚或离异人员(家庭)因无房而实际与父母同住的,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以申请购买。市政府还规定,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一、已参加集资建房的;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含安居工程住房的);三已购成本价公房(含从外地调入,在外地已参加房改购房或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的;四、已租住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不愿退出的;五、单位奖励赠予住房的。


    杨晓群在讲话时说,和谐小区的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各相关部门一定认真组织好、协调好、配合好,把好事做好;要严格依法办事,施行“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操作。要按照程序认真把关、严格审察,确实做到社区、月湖区政府、市政府三级审察、三榜公布,对已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当场摇号,当场公布。对欺上瞒下、蒙混过关而取得房屋的,一旦查实,果断要求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