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政府投资项目施行“代建制”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具有投资大、公益性等特点,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由于在项目管理方式上存在问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存在“三超”现象,腐败事件时有发生,投资效益往往不能最大化。因此,对现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具有极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所谓代建制,就是委托一个专业机构和一批专业人才以合同契约形式来承担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设备投标、资金控制,严格按批准的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标准、工期、投资概算施工建设,直至竣工验收,施行专业化全过程委托管理。
目前,北京、上海、重庆、宁波等地都已出台了相应的暂行办法和规定。从实施情况看,这种工程委托代建制可以有效地发挥“专家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管理优势,克服过去那种粗放式管理所带来的一些弊端,更好地控制建设项目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减轻财政负担,从而提高投资效益。 (重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