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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湖口出租车经营权招标被指违规[图][荐]

发布时间:2011-01-26 11:19:51   作者:鹰潭久久信息  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浏览:   【】【】【

  2010年11月20日,湖口县政府第一次向社会公布出租车经营权招标,该招标引起了业内极大的关注,来自湖口、乐平等地共11家投标人参与,被业内评价为“江西出租车第一标”。

  招标筹备历时一个多月,湖口县为此专门成立了出租车经营权招标领导小组。但到开标的前一天,原定的开标地点、时间却忽然被通知要更改。开标、评标乃至评标结果公布之前,11位投标人都毫不知情。

  记者调查获悉,在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称11家投标人没有一家符合“湖口县出租车经营权招标文件”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曾一度被评标专家认为“废标”的“九江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在湖口县招标领导小组的举荐之下力排众议顺利中标。

湖口县出租车经营权招标是否违规操作仍在调查中

  湖口县欲新投放一批出租车

  在湖口县出租车经营权招标中铩羽而归,让参与投标的自然人之一的陈晓燕如鲠在喉。

  陈晓燕生气的不是没有中标,而是湖口县出租车招投标领导小组违背《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擅自改变开标时间、地点,有失公正、公开的原则。

  从2009年至今,陈晓燕一直看好湖口县出租车市场。

  湖口县最早的出租车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但市场运行一直不好。2009年3月20日,湖口石钟汽车出租租赁有限公司接管了湖口县出租车公司,将出租车重新运行起来。但湖口县现在营业的58辆出租车大多以挂靠的方式完成公司化管理,产权仍属于私人。“随着本地工业园的开发,湖口县人口一下子就增加了3万流动人口,形成了很大的市场,”陈晓燕说。

  不过,湖口县出租车市场管理不太完善。政府也开始意识到,“出租车营运市场出现的问题,集中表现在运力不足和出租车供不应求,形成了特别的‘卖方市场’”。

  2009年,县政府开始运作新投放一批出租车的事宜。从那时起,陈晓燕就准备介入这个市场。

  出租车经营权公开招标

  2010年11月,湖口县运管所作为招标单位,于11月19日在《九江日报》第一次刊登了“湖口县出租汽车经营权招标公告”。

  公告称,湖口县政府计划分批次在本县投放出租车经营权100辆,项目中标人将获得此100辆出租车6年的有效使用权。与以往不同的是,招标公告明文要求,招标项目中标人必须要公司化经营。

  报名时间是2010年11月20日8时到2010年11月29日16时。截至到报名最后一天,参与项目投标人共11个,分别为4家企业、7个自然人。陈晓燕就是7个自然人之一。

  就在每个投标人按规定缴纳100万元保证金并交标书后,湖口县改变招标主体单位,由湖口县监察局、湖口县纪委、湖口县政府法治办、湖口县交通局、湖口县工商局等11个单位组成湖口县出租车招标领导小组,组长为副县长吴红兵。

  对于湖口县第一次出租车经营权招标,有知情人透露:“上面曾下了死命令,一定要在今年1月1日之前确定好中标人。”

  评标时间地点“突击”更改

  根据湖口县运管所11月份下发到各投标人手上的“湖口县出租车经营权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定在“2010年12月30日上午9时”,地点则是湖口县建设局招标大厅。

  但就在原定开标的前一天,11个投标人被召集到一起紧急开会。会议由县法治办主任黄志超主持。这次会议改变了原定的开标时间、地点,最终决定于29日下午开标,比原计划提前了半天。理由是“担心标书在运管所保管一晚不安全,决定提前半天开标”。而且国家对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在2010年12月31日结束,如果中标单位在12月31日前将相关购车手续办完,50辆新出租车将会少支出购置附加税近10万元,经招标单位和11家投标人书面签字同意将投标时间提前。

  同时,改变的还有开标地点。“考虑到评标的公正性,改变开标地点,进行异地开标评标”。

  虽然陈晓燕表示自己并不太愿意更改招标时间、地点,但最终11名投标人都签字同意了这一会议决定。

  12月29日中午,陈晓燕等11个投标人都在焦虑等待着开标通知。因为按照《招标文件》上明示的“投标人须知”:每个投标人必需由投标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

  可希奇的是,他们迟迟没有收到相关部门下达的开标通知。

  评标地点经过抓阄定在上饶

  记者事后调查了解到,就在12月29日中午,由九江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副书记、纪委书记,湖口县法治办主任,县纪委副书记,县交通局局长,县运管所所长,县纪检监察室主任共同组成了一支招标领导小组。与以往湖口县招标工作不同的是,他们并没有留在湖口与投标人碰面,而是直接上了高速公路。

  招标领导小组的车一直开到了杭瑞高速鄱阳湖服务区,招标领导小组决定“经过抓阄的形式决定去哪个城市评标,并制作景德镇、上饶、抚州、鹰潭纸条供采取”。

  抓阄的结果为上饶市。

  此后,招标领导小组便与上饶市运输管理处取得了联系,申请从上饶专家库中调取了7名专家负责此次评标,评标地点确定在上饶市和平大酒店一会议室。

  开标从29日18时30分开始,一直到了次日凌晨3时许才正式评出最终结果,前后近9个小时。

  监视录像仅35分52秒且呈跳跃式进行

  据湖口县对外公布介绍,开标到最终结果公布由视频全程监视录像。

  湖口县纪委监察室柳主任也随这次招标领导小组同行,他负责整个过程的录像拍摄。他说,这样的招标在湖口县还是第一次。领导也格外重视,提出一定要全程录像监视。

  在柳主任办公室电脑里,记者看到了他所拍摄的视频监视录像。

  此段录像共35分52秒,从抓阄到酒店开标、评标再到专家打分,整段录像跳跃式进行,而评标部分则更为凌乱,甚至出现模糊不清、镜头乱晃等画面。有些重要过程甚至没有画面,比如抓阄镜头竟是从法治办主任黄志超读票开始的。

  对此拍摄过程的不专业,柳主任说,自己在拍摄方面只是门外汉,对于招标的具体情况不甚清楚。

  按照湖口县纪委副书记周志波说法,整个录像拍摄完以后是不允许后期剪辑的,这就是大概的情况。对于并未做到全程录像,他解释说,录像不可能做到每时每刻都进行。

  最后他对记者说:“我认为整个招标过程都是正常的。”

  中标单位曾被评标专家“枪毙”

  记者从视频中发现,虽然评标这段视频零散且画面不稳定,但是评标过程却异常复杂。

  评标过程中,镜头大部分时间给了一位表情严肃认真的专家,这位专家一连指出了数本投标文件中出现的书写错误。

  “本文件所有的条款、格式、规范、规定,都必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来编写,只要出现以上方面错误的,应该是一概废标。”

  评标尾声让招标领导小组成员都吃了一惊:11个投标人按照规范一个都没有经过。

  在评到最后一家招标单位时,数位专家也达成共识,一致认为“一个都通不过”。

  这时候,招标领导小组成员也有多人发出来自己的声音,“这是最后一个了,也就算它合格了”。

  但是招标领导小组的想法却遭到了专家驳斥。此前那位专家指出这本标书的“硬伤”,“按照标书上面写的投标文件封面只要标有‘湖口县出租车经营权投标文件’就可以了,标书封面上打上了九江市长运……(话语省略),这不是给人暗示吗?”

  记者从画面中看到,这次提到的投标单位是“九江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画面到此不久后,场景又跳跃了,依然是这位评标专家,不过却换了一种口气说话,谈的则不是标书本身,而是湖口县这次招标“大家都花了很多心思去做这个标书,不容易”。

  让人感觉反差很大的是,画面最后数分钟,最终评分结果确定中标单位为“九江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质疑中标人早已内定

  2010年12月30日17时,湖口县运管所门口贴出了中标通知,公布“九江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人。

  作为投标自然人之一的陈晓燕看到这个结果傻了眼。

  陈晓燕私下里打听了,按照九江长运集团湖口分公司(具体中标单位)3年来的安全运营情况,它是没有资格参与这样的竞标的。

  这让“白白花了两年时间准备”的陈晓燕很气恼。结果出来后不久,她和其他几位投标人将“关于湖口县出租车经营权招标违法情况的投诉”递交给了湖口县政府乃至九江市政府。

  在投诉材料中,除了反应更改时间、地点有违《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外,他们同时提出,按照《招标投标法》,“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而且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也规定:“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筹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而本次招标活动,在投标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并产生了中标者。

  质疑招投标内定中标人,则是他们投诉的焦点。

  投诉材料称,本次招投标刚刚报名,九江长运湖口分公司就公开向社会筹股。希奇的是,29日下午刚刚开标,当晚就有消息传出中标人是九江长运。

  因此,在反应材料中,几个投标人认为此次招投标活动严重违法,违背政府招标初衷,招标结果无效,应立即予以纠正。

  相关投诉材料湖口县法治办也收到了。

  招标过程是否违规正在调查

  采访过程中,记者曾两次来到湖口县运管所采访运该所所长饶文生,但是他一再委婉地表示“自己有纪律”,拒绝对招标事宜表态。

  据了解,湖口县运管所所长饶文生在此次招标中,不但是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而且参与评标,是监督者之一。

  1月20日,记者曾向饶文生要求察看下湖口县运管所公开招标相关文件,但他表示没有,并说,“要经过县领导同意,你先去县政府”。

  第二天,记者再次来到湖口县运管所。在记者一再要求下,饶文生只拿出了“中标通知书”。本应可以公布的其他文件,他则摇头不允。

  记者问饶文生:“作为评标过程参与者之一,您认为湖口县出租车经营权招标是否正常?”和其他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十分肯定的态度不同,他始终闭口不答,拒绝表态。

  最后,他坦言:“法治办主任黄志超说不能接受采访。”

  当天下午,湖口县法治办主任黄志超向记者打电话表示,整个招标过程十分顺利,没有什么问题。

  对于投诉材料中提到的“九江长运集团湖口分公司为了凑集启动资金向社会集资”,黄志超说,“据我们调查,没有这种私下集资的情况。”

  而所谓的调查却仅停留于纸面。据他介绍,现在县法治办把握的情况是,“钱全部是从九江长运集团湖口分公司账户上打过来的”。

  据了解,目前湖口县运管所已经向九江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下发了行政许可,部分运营出租车辆已经到了湖口县。另外,九江市纪委已经将相关信访件下达到了湖口县,湖口县出租车经营权招标是否违规操作仍在调查中。

  □文/图记者余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