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湖]大写一个“民”字——江西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回眸
透过发生在江西人身边的变化就会发现,江西的活力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上,也体现在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上,决策、立法、行政、司法……事事都将“民”字放在第一,无论在农村还是城市,处处可以深切感受到法制文明的阳光,听到民主政治进步的铿锵足音。
“民主决策”,把决定权交给大家
许多网民记住了这一天:2008年6月2日,省委书记苏荣通过互联网与网民直接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原计划一个半小时的活动在广大网友的强烈要求下一再延长,现场点击率超过840多万次。
许多群众都知道省委有个“民声通道”,老百姓只要打一个电话,发一条短信,点一下邮件,就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无障碍地送达上级党委机关,直至省委。据不完全统计,“民声通道”开通以来已接到群众电话5.6万多个,接收群众发来的电子邮件和短信8.2万多条(次),省委领导阅批率95%以上,核办率100%,办结率100%。
广泛的政治参与,畅通的渠道表达,营造了政通人和的政治环境。听取群众意见,民主决策已经深入决策者的心里。全省各级政府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坚持把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重大决策要经过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与此同时,民主创新的种子在基层播撒。充满生机的红土地上,“基层民主”的浪花此起彼伏,极大丰富和推进了江西民主政治建设。我省各地涌现出诸如社区居民会议、协商议事会、民情夜谈会、村务大事票决制等民主管理载体,丰富了民主决策形式。广大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决策的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已经成为我省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
“开门立法”,倾听百姓声音问计于民
“空置房物管费应打折”、“业委会成员应拿到一定报酬”……代表业主、物业企业、房地产开发商等不同群体的18位听证陈述人及29位旁听人,围绕空置房物业费如何收取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发言和激烈的争论。
这是今年3月9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现场的一幕。
从立法论证会,到向社会征集立法计划,再到法规草案公开征集意见,我省“开门立法”逐步形成制度。“开门立法”让法律法规充分反映老百姓的心声,让更多群众的智慧在立法中闪光。
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还集中开展法规清理工作。针对地方性法规中存在明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以及地方性法规规定间明显不协调等问题,废止8件法规,宣布1件法规性决定失效,一揽子修改了64件法规和1件法规性决定,将24件存在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法规列入年度立法计划进行统筹修改,我省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立法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共制定、修改和批准地方性法规530多件,其中省级法规150余件,为我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依法行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跑立项”、“跑审批”、“跑机关”……一个“跑”字,曾折射出群众在与政府打交道过程中多少酸甜苦辣。
针对党政机关中存在的办事难、行政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我省对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切实解决“同案不同罚”问题。同时,完善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合理界定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等日趋规范,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我省先后6轮开展对省政府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面清理,撤销比率之高居全国前列。省政府部门共取消调整审批项目745项,占原有审批项目总数的66%,各设区市本级共取消调整审批项目6238项,保留事项办理时限缩减到11.5个工作日,普遍压缩45%以上。行政审批行为更加规范,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监督力度更大。
确保权力依法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的预算和执行情况,以及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等情况,都实现公开透明。审批过程也透明化,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审批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
“公正司法”,给群众法律的温暖
“我宣布,被上诉人赵C与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自愿达成和解协议。”2009年2月26日,随着审判长铿锵有力的宣判声,一度沸沸扬扬的赵C状告公安部门讨要姓名权一案终于尘埃落定。
这起看似普通的“民告官”案件,它的意义不仅体现了公民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同时也从另一方面反映出无论是“民”是“官”,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利”,这一认识在群众的心中更加坚定,因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落实。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为了实现司法公正,公安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所有案件实现一律从网上流转,执法民警、执法单位、审核部门、各级领导间相互监督;检察机关站好法律的“监督哨”,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法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保障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诉讼权;各级法院当好执法的“裁判员”,从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入手,以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司法机关通过公开招考、竞争上岗等形式选拔一批高素质人才,选好司法公正的“守门人”……
如今,法治、民主、人权、公平、正义等理念正如缕缕明亮的阳光,温暖老百姓的生活。
记者郑颖 实习生黄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