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因卖同品牌冷饮 门店遭同行打砸
俞水才 范超 记者刘帅报道:2011年3月,张某在余江县开了家冷饮批发部,因代理销售同品牌“康美乐”冷饮产品遭同行于某等人打砸门店。于某等人赔偿张某5万元后张某承诺不再经销“康美乐”牌冷饮产品。由于张某未履行诺言,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余江法院一审判决张某停止销售该品牌冷饮并赔偿原告于某经济损失10520元。张某向鹰潭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今年7月20日,经法官调解,张某自愿停止销售该品牌冷饮,于某愿意放弃索赔。
俞水才 范超 记者刘帅报道:2011年3月,张某在余江县开了家冷饮批发部,因代理销售同品牌“康美乐”冷饮产品遭同行于某等人打砸门店。于某等人赔偿张某5万元后张某承诺不再经销“康美乐”牌冷饮产品。由于张某未履行诺言,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余江法院一审判决张某停止销售该品牌冷饮并赔偿原告于某经济损失10520元。张某向鹰潭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今年7月20日,经法官调解,张某自愿停止销售该品牌冷饮,于某愿意放弃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