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旅游质监所做好旅游市场的“监护人”
旅游质监所作为规范旅游市场,促进、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处理、化解游客、旅行社、导游等多方矛盾及问题的直属部门,而被人形象地称为旅游市场的“监护人”,它是维护旅游美誉度、提高旅游整体形象的重要有力保证。
案例1:帮助追回旅
游款受感谢
2012年4月19日,市旅游质监所接到上海天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叶经理的电话投诉称,我市某旅行社恶意拖欠与他们在2011年合作的上海世博游团款共计21860余元。质监所接到投诉后,所长邵小茗立即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前往该旅行社去了解情况,并向该旅行社经理燕某核实投诉问题,燕某起初以自己已不再该旅行社任职为由进行推脱,但在质监所工作人员拿出相关材料后,燕某将旅行社拖欠旅游团款的缘由进行说明。
了解真实情况后,旅游质监所又马上与上海天丽国际旅行社叶经理进行了沟通,通过旅游质监所的居中调解,在与两方旅行社多次沟通后,最终燕某答应将拖欠的2万多元旅游款进行偿还。
案例2:妥善化解矛
矛盾纠纷
2012年5月1日,福建省游客李女士打来投诉电话称,她入住的贵溪市某大酒店卫生清洁不到位,导致她在该酒店客房内不慎摔伤,质监所接到投诉后,立即电话通知该大酒店负责人李经理派车送张女士去贵溪市人民医院就医,并组织工作人员冒雨赶赴贵溪市人民医院了解情况。被送往医院救治的李女士所幸并无大碍,但李女士要求质监所必须维护她的合理权益。随后旅游质监所工作人员前往事发酒店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对宾馆服务人员进行事故原因调查。
由于事发突然,事故原因一直未能调查清楚,但质监所本着游客至上的原则,在和被投诉酒店负责人李经理协商后,李经理同意由酒店承担所有的医疗费及其他购置的药品等物共计人民币2000多元。游客李女士对旅游质监所积极维护游客合理权益的做法表示感谢,并在康复返程说:“有机会我会和家人一起再来鹰潭游玩”。
案例3:维护游客的
合理权益
2012年6月28日,浙江游客李先生向旅游质监所打来电话投诉称,他在龙虎山景区乘坐竹筏过程中,因景区内2名竹筏工操作不当,导致随团游客3人落水。质监所接到投诉后,立即打电话通知景区相关部门及带团旅行社经理前往现场进行协调,并就游客李先生提出的赔偿要求和景区相关部门沟通后,最终景区派车送落水游客回到所住酒店,并对游客遗失、浸坏的手机、相机等相关财物做出赔偿,共计人民币3万多元,经过旅游质监所和景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很好地处理了一起旅游投诉事件,使该次投诉的相关游客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