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体现民生温度——市民政局开展作风集中整治活动纪实
民生为本,民政为民。今年以来,市民政局以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民政干部能力和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整治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实际效果和动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提升社会管理效能,确保民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全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民生服务水平。一是以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建立起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与物价波动挂钩的联动机制,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得到有效提升。截至8月底,全市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7724.9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515万元、农村五保供养资金809万元、救灾资金760万元、优抚金2790万元,落实城区困难群众物价补贴68.5万元。二是以敬老院标准化建设为载体,印发了《鹰潭市敬老院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在全市农村敬老院开展“五型五化”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敬老院服务功能,打造幸福和谐家园。三是以加强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为重点,贯彻人本服务宗旨,维护稳定。上半年接待救助对象3230人次,收治患者36人。四是推进城市社区社会管理创新。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六大目标任务,确定了44个试点社区,努力把城市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随着社区网格化管理在全市推广,越来越多的居民反映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方便了群众,提升了为广大居民服务的水平。
落实惠民政策,提升群众幸福感。上半年,以民生幸福工程为抓手,切实把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省政府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要求,我市民政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认真做好提标提补工作,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零误差”、“无折扣”、“全到位”。截至8月底,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和170元,人均月补差分别达241.1元和107.9元。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640元和2160元,比2011年分别提高240元和600元。城乡福利机构孤儿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城市分散孤儿供养每人每月570元,农村分散孤儿供养每人每月400元,散居残疾孩儿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认真兑现落实政策。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优待服务,全面落实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及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政策,及时足额为全市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补贴。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认真落实优抚对象待遇,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就医等方面的生活困难。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今年对退役士兵进行了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100%,落实发放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1.8万元。
全力推进民政项目建设。一是市、县均成立民政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把项目建设纳入“一把手”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有关领导负责抓、各有关科室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组织培训,内强素质。邀请市发改委专家为市民政局机关干部和县(市、区)民政局领导授课,尽快提高民政干部抓项目的认识和本领,熟悉掌握民政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编制的内容和工作程序。三是认真筹备,摸清底数。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本着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科学规划、合理配置、适度开发建设的原则,重点在敬老院建设项目、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等方面积极筹备规划,建立民政工程建设项目库,为全面实施项目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四是筹措资金,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分步实施民政工程项目建设,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民生国之基,民政民之家。市民政局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民政工作是为民之政、民生之政,直接体现党的宗旨,体现政府的形象,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我们要不断创新机制体制,提升民政服务民生水平,以大量扎实而细致的工作体现民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