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记者日前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了解到,该社为在本辖区内,且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江西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打造了一款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以解决大学生上学之忧。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经江西省普通高校初审确认的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应由学生父母、学生配偶、法定监护人或有担保能力的其他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对学生每学年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学生毕业后6年,借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法定基准利率计算,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学生全额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