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中共鹰潭市纪委关于对市财政局等6个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市政府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切实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作用,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和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职述廉的通知》(鹰办字〔2013〕21号)等文件精神,经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分批次组织市政府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职述廉。2013年2月19日,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上述职述廉。听取述职述廉的人员有市纪委委员,市四套班子秘书长,各县(市、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鹰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其他有关负责同志共370人。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有市纪委委员、市监察局副局长、市纪委监察局各室(中心)负责人共42人。现将测评结果通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