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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我市城区供水价格9月1日起执行新规

发布时间:2013-07-30 19:11:33   作者:鹰潭久久信息  来源:鹰潭日报  浏览:   【】【】【

  ●居民生活用水由1元/吨调整为1.25元/吨

  ●非居民生活用水统一调整为1.88元/吨

  ●特种行业用水由5.5元/吨调整为6元/吨

     日前,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城区供水价格将作调整。这是我市自2004年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后近9年来的首次调整。

     此次调整方案本着“补偿成本、合理收费、公平负担”的原则,在参考了省内其他设区市同类水价标准,并结合对市供水公司近三年经营成本等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形成,通过价格听证会议论证后,报市政府审议通过。

     调整方案包含三项内容:一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由现行五类水价标准简化为三类水价标准,即,由现行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性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五类标准,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含现行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性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三类标准。二是三类水价标准分别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的1元/吨调整为1.25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统一调整为1.88元/吨;特种行业用水由现行的5.5元/吨调整为6元/吨。三是尽可能减少水价调整对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影响,对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低保户,实行每户每月免收水费由现行的3吨调整为4吨。

     上述调整将于2013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水价的调整对保障我市供水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推进水资源价格改革,促进节约用水等有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