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阳光运动 健康成长
2013—2015年,我市将全面实施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该计划以实现学生“阳光运动、健康成长”为目的,实现“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每名学生至少参加2项阳光体育项目”的目标。通过用3年时间,确保所有的学校能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95%以上的学校能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90%以上的学生达到《标准》及格等级以上,20%以上的学生达到《标准》优秀以上等级。
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
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并上好体育课(义务教育1—2年级每周4节,3—9年级每周3节,高中每周2节),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
将“体育活动”纳入学校课程计划,推进“大课间”活动,保障时间,充实内容,多设简便易行、学生喜闻乐见的自主项目。在全市中小学大力推广普及全国第二套校园集体舞,定期举行全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开发推广特色项目,如跳绳、踢毽子等,严禁挪用或挤占课外活动时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开发1至3项特色鲜明的校本课程。因地制宜制定并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实施方案,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科学安排体育课时。
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评选
2013年,全市各中小学及中职学校全部实施《标准》,到2015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标准》测试及上报数据工作达到100%;同时,建立《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小学生的测试成绩计入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初中及以上学生计入学生档案;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评选。
多渠道配足配齐体育教师
按照体育课程标准、课余体育活动、运动训练与竞赛和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需要多渠道配足配齐体育教师。力争通过三年时间,使我市体育教师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专业能力进一步提升,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体育教师在数量、质量、结构上能基本满足我市学校发展的需求。
落实体育教师待遇。实现体育教师在职称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评先、工作量计算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对待,将体育教师组织“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运动会、运动训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纳入教学工作量。
3年内完成全市规划,使学校的运动场地改造及运动设施更新
加大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在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中统筹规划学校体育设施,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项目中加大体育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的支持力度。
加大城区学校硬件建设力度。2013年,按要求配备体育运动设施以及实施《标准》所需的测试器材,城区90%的中小学校场地器材达到《江西省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文件要求。
加快推进农村学校体育场所建设。结合农村学校实际情况,加大农村学校简易体育场所和设施建设力度,做到校校有基本场所,有较齐全的设施器材。2015年底前,完成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实现规划保留学校运动场地基本达标验收,所有学校场地器材达到《江西省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