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侦办两起村干部经济犯罪案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经济犯罪的案件逐渐上升。近日,余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连续侦办了2起村小组干部经济犯罪案件,9名村小组干部被查,为集体追回经济损失11万余元。
2011年1月,洪湖乡东阳村原5名村小组干部将6万余元土地补偿款进行私分,占为己有。2011年6月,余江县水产场上官村小组长官某以维修村电灌站为由,将1万元上级拨款纳入自己囊中。同年,官某等4名村小组干部在村里造田项目中,私自收受4万元"好处费"。
不久前,警方接到举报,案情才水落石出。由于嫌疑人大部分为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还赃款,目前,9人之中,1人被依法刑拘,其余8人被依法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