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2014年度“感动鹰潭·十佳新人新事”评选活动启动
鹰潭在线讯(鹰潭日报记者 余志群)报道: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社会风尚、弘扬社会正气、推动社会进步,为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鹰潭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经研究决定,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6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4年度“感动鹰潭·十佳新人新事”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据了解,本次评选范围为,今年以来在我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我市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公安政法干警、学生、城镇居民、在鹰工作的外来人员及其他劳动者,以及全市思想道德建设中产生积极影响的社会事件,均属评选范围。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参加评选:1.在致力于推进鹰潭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市,打造富裕、秀美、宜居、和谐鹰潭的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起模范带头作用的;2.为推动鹰潭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赞誉的;3.在救死扶伤、扶危济困、助人为乐、自强不息、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4.大力弘扬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事迹突出感人的;5.积极维护社会治安,公正执法,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6.在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同“黄赌毒”作坚决斗争及在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成效的;7.在思想道德建设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
本次评选工作采取组织推荐方式进行。由各地、各单位按照评选活动通知要求,推荐符合参评条件的典型人物或事件。历年已获此荣誉的先进典型,不再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发动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严格按照评选的条件和要求,努力挖掘和发现先进典型,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切实把具有影响力、感染力、说服力,富有时代特点的突出典型推荐出来。推荐典型要向基层倾斜,向处于工作一线的岗位倾斜。要采用以人带事、以人为主的方法,突出人物或事件的感染力和震撼力,认真整理典型事迹材料,使推选出的先进典型真正可敬、可信、可亲、可学,让全市干部群众通过评选活动真正受到教育、受到触动、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