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省环保厅通报江西空气质量状况 前10个月PM10较去
江南都市报记者陈艳伟报道:11月24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日前该厅发布了我省1-10月空气质量状况通报。通报显示,前10个月,我省PM10较去年同期不降反升。为此,省环保厅提出,对履行职责不到位、执行制度不严格、监管措施不力的,将坚决予以问责。
根据通报,1-10月,南昌和九江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为超二级,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79.6%和82.6%;新余为三级,其余8个设区市及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为二级。
记者注意到,相比去年同期PM10均值,南昌、抚州、上饶有所改善。而景德镇、萍乡、九江、新余、鹰潭、赣州、吉安、宜春PM10值相比去年同期不降反升,其中九江、新余、宜春同比分别上升38%、32.9%、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