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陈年事打人遭报复 刀伤人少年获刑罚
鹰潭在线讯(汪锦修 赣东都市报记者严米金)报道:日前,余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林某和被害人章某是相互认识却并不熟悉的网友,二人交往的方式和时间,主要是在网吧的网络虚拟世界里。
2013年2月11日下午3时许,林某在街道上遇见章某。两人以前只是在网上交流,平日里很少见面。这时,章某突然想起林某2012年的某个时候在网上骂过自己一事,又欺负林某人小,不分青红皂白上去就打了林某几拳,之后便扬长离开。无故挨打的林某十分生气,于是,他当即跑到街上一小店里买来一把水果刀藏在上衣口袋内,甩开膀子狂追一公里,终于追上章某。被报复心完全控制的林某,从上衣口袋拿出水果刀,朝章某刺去,先后刺中被害人颈部、左耳部和左手等处,直到章某受伤倒地。在场的陈某将两人拉开,臀部也被刺伤。此时,林某看到章某和陈某都在流血,便逃回了家。
回到家后,林某知道自己犯下大错,找到了表哥并告诉了表哥他用刀杀到了人的事实,同时借来表哥的手机拨打110报警。经鉴定,章某伤情达重伤乙级、伤残八级,陈某伤情为轻伤乙级。
2013年2月11日下午,林某在爷爷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法官点评:只是普通的玩伴、网友,因怀疑对方辱骂了自己便动手打人,导致被打者心生怨恨,持刀报复,险些酿成命案,这起案件的教训真是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