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深入基层检察指导实践活动
(记者 徐卫华) 11月4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徐森鸣深入贵溪市流口镇,检察指导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在流口镇,徐森鸣认真听取了该镇党委负责人关于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召集该镇各村支部书记进行座谈,对该镇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的了解。
检察指导中,徐森鸣就扎实推进我市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委“一把手”要认真执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领导和指导,深入到各联系点宣讲和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就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尽力帮助解决,努力为联系点群众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好事,取信于民。二是规定动作要做到位。要继续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在联系实际、增强学习效果上下功夫,在前一阶段学习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要按照中央规定的基层参学单位“四个一”(即上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一次辅导报告、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一次讲课、请先进典型介绍一次经验、看一场科学发展经验做法教育片)和省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四个一”(即各市、县党委常委和领导小组成员带头作一次辅导报告,建立一个活动联系点,参加一次基层单位民主生活会,深入基层搞一次专题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要求,不折不扣,认真做到位。三是宣传工作要跟进。无论是市还是县、乡,宣传工作一定要跟进,要用通俗的语言、百读不厌的方式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及时发现和宣传典型,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四是重点工作要抓紧抓好。当前两项工作,一项是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另一项是“四项摸底”工作,这两项工作市委高度重视,群众关心关注。抓好这两项工作,也是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重要任务,将为下一步解决问题打好基础。五是要建立健全和探究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关怀机制,不仅要赋与农村党员、村干部一定的职责,也要对他们关心爱护,把对他们的关心爱护纳入到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