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活动效果要让群众评判
本报评论员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目的是要使“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对此,人民群众感受最真切,判定最精确,他们是最好的裁判员。当前,我市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已进入整改落实阶段,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整改落实工作正方兴未艾地进行着。问题抓得准不准、整改落实到不到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效果到底好不好,不能自己说了算,要让党员和群众来评判。
把评判权交给群众,才华真实地反应出整改落实的情况,反应出整个学习实践的效果,反应出人民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满意程度。要想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实评价,必需认真组织满意度测评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是整改落实阶段的重要环节,更是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试金石”。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满意度测评要务求细心组织、科学规范。测评中要为群众提供易于理解、便于把握的测评指标。参加测评的范围,要以了解学习实践活动的人员为主,使参加测评的人员既有一定的代表性,又规模适当、范围恰当,力求测评工作简便易行,测评结果真实可靠。
把评判权交给群众,虚心听取意见,真诚接受监督,让群众满意,才华真正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华把群众中蕴含的无穷智慧和力量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我市学习实践活动从3月份启动至今,一直十分注重走群众路线,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表现了尊重,紧密了关系,受到群众欢迎。评价学习实践活动成效,同样离不开走群众路线。经过群众的评价,可以及时找出差距,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中存在的疏漏和不足及时补课、不留死角。经过群众的评价,可以见微知著,未雨绸缪,应用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可贵成果,谋划好今后推动科学发展的各项工作。
让群众评判学习实践活动的效果,只是一种方式或手段,目的还是为了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组织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客观对待党员和群众的评价,如此才华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形成推动科学发展、满足群众希望和要求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