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办法出台
(李芳 记者周剑平) 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是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维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的重大举措,更是我市进一步巩固、拓展、提升“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成果和“打基础、立规定、守底线”工作成效,打造沿海产业梯度迁移的“承接热地”和“首选之地”的重大契机。近日,我市根据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通知》和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出台了《我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办法》。
《我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办法》明确了我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目标定位,即经过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促进机关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管理民主、廉洁高效的机关运作机制,按照“硬环境比西部更好,软环境比东部更优,整体环境在全省争一流”的既定要求,围绕实现“三最目标”(项目审批时间在全省最短,项目建设效力在全省最高,发展环境在全省最优)、做到“四个明显”(各级机关办事效力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争创“五个一流”(一流队伍、一流水平、一流作风、一流效能、一流业绩),大力营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力”的优良政务环境。
根据《我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办法》,我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主要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考核总结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学习动员阶段。经过思想发动、认真抓好学习提高、组织开展专题议论,切实做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工作。要在重点组织学习省、市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大会和省、市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紧紧结合自身职能,围绕实现“三最目标”,广泛深入开展“我们的差距在哪里”、“我们应该怎么做”专题议论,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和措施,为进一步解决问题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二是组织实施阶段。经过围绕重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抓住重点问题研究解决方法、突出重点环节进行建章立制,做到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着眼长效。市直有关责任单位,要围绕省里确定的重点工作,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三是考核总结阶段。各地各部门以十二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科学的、量化的、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进行绩效考核,并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市政府七项指标体系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逐级报上一级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将把绩效考核情况作为明年各地、各部门公开述职考评的重要内容。
《我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办法》要求我市乡镇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和公共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中,要切实将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同本地本部门以及自身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规定动作确保到位,自选动作富有特色”,出实招、做实功、显实效;整个活动要坚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提高项目审批和建设效力”为重点,以“依法行政、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经过学习教育、明察暗访、建章立制、监督检察等基本方法,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集中解决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发展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