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财政提前实现"十一五"目标
我市财政收入实现大跨越
提前26个月实现“十一五”目标
今年前10个月实现29.65亿元,比2005年增长103.6%
(彭朝林 记者徐卫华) 截至10月底,我市实现财政收入29.65亿元,完成预算任务90.9%,比去年同期增长35.8%,提前两年零两个月实现了《鹰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在“十一五”期末实现财政收入29亿元的奋斗目标,比2005年财政收入14.56亿元增长103.6%,在不到3年时间内实现了财政收入翻番。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市上下紧紧围绕“四大一新”发展目标和建设世界铜都的战略构想,积极培植财源,激活内在动力,不断做大做强财政蛋糕,财政收入年年上新台阶,收入质量不断提高,财政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县区财政收入增势强劲,为积极实施民生工程、推进新农村建设、支持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财力基础。
我市财政工作之所以取得这么好的成绩,主要有三个深层次原因:一是理财思路十分清晰。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在理财思路上着力实现三个转变,即:由“小财政”向“大财政”转变,由“消极安排型”财政向“积极发展型”财政转变,由“被动落实型”财政向“主动服务型”财政转变,特别是牢固树立“大财政”的概念,不局限于怎么算账、怎么机械地分配,而是立足于我市,把握大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来当家理财,增强经济发展的实力。二是理财方针十分清晰。坚持“科学理财,和谐发展”、“植树造林”。从鹰潭实际出发,植经济之“树”,造财政之“林”,增强发展后劲。三是理财机制富有活力。经过财政杠杆的有效撬动,聚集起做大财政“蛋糕”的动力和活力,建立起加快发展、财政增长、开拓财源的动力机制和活力机制,使更多的企业和老百姓“多数钞票”,从而带来政府“数更多钞票”,对发展好的县(市、区)和企业不是“鞭打快牛”,而是“奖励快牛”,对困难县市,不仅要依靠财政迁移支付,更要促进其在内生动力、活力机制方面有所作为,防止懒汉行为或者不作为。
在具体的财政工作中,我市主要采取了五大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市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大力支持工业发展。2006、2007年持续两年安排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贷款贴息资金1000万元、工业发展资金200万元,2008年安排新产业发展资金1200万元,继续安排工业发展资金200万元,有力支持了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是积极调度资金,支持入园企业快速建成投产。2007年,市财政调度2000万元,用于支持梦娜公司顺利完成征地手续,使该公司如期顺利建成投产;调度1800万元,促成江西金田铜业有限公司制造了从入园到投产只用了短短12天时间的“金田速度”;调度5000万元,支持贵溪铜拆解园建设,使该园一期工程1000亩用地已平整完毕。
三是制定激励机制,激活内在动力。我市先后制定了《县(市、区)财政收入翻番奖励办法》、《企业纳税大户奖励办法》、《工业发展奖励办法》、《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办法》、《财税部门组织财政收入奖励办法》等,为了将这些奖励政策落到实处,2008年市本级安排企业纳税大户奖励资金160万元,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经费36万元,乡镇超收奖励资金50万元。在3月份召开的我市财政工作会议上,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财政增收作出突出贡献的县(市、区)和有关企业进行了表彰奖励,充分调动了方方面面的积极性。2008年,余江县政府又出台了乡镇财政收入奖励办法(试行一年),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分别设立超收奖、增长奖、上台阶奖、翻番奖、鼓励奖等五项奖励资金。几年来,各县(市、区)经过财政奖励,充分调动乡镇培植财源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快乡镇经济发展的步伐,促进了县域经济超常规发展。到2007年底,我市乡镇(街道)财政收入过千万元的有13个,过亿元的有2个。
四是强化税收征管措施。加强财税库之间的协调,定期与国税、地税、人行等部门协调,强化税收征管,做好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预测,加强收入调度,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五是抓好财政部门的收入征管。摸清税源,加大控管力度,今年以来,市财政部门会同地税、房产等有关部门对城区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土地权属变更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对竣工楼盘、出售土地等情况建立税源台账,防止房屋交易过程中契税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