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生动实践
王有金 吴国柱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了我国社会当前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全党全国人民的一项重大任务。近几年来,鹰潭市连续开展“告别陋习,树立新风”活动,为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褒荣贬辱的社会主义新风尚作出了有益探索。从2003年起,通过加强市民教育、推动道德实践、强化城市管理、规范社会秩序,促使市民精神风貌明显提升,城市形象明显改观,2005年更是一年连创“三城”,先后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江西省卫生城市”、“浙商最佳投资城市”,最近又被评为“浙江人最喜爱的旅游城市”,彻底改变了“小城镇式”设区市形象。四年来,贯穿于“告别陋习,树立新风”活动的一根红线,就是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尤其是今年,把践行“八荣八耻”作为活动的主题,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明荣辱,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在全市广泛形成了践行“八荣八耻”的热潮。事实说明,开展“告别陋习,树立新风”活动,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生动实践,更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有效抓手,对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具有深刻启示:
启示之一: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知与行的统一,只有推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载体,才能激发广泛的共鸣,让广大群众的知与行更统一。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要求人们在思想上明确是非、分清荣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还要求人们能以这些正确的观念来指引自身的行为,在实践中体现出来,这是一个知与行相互统一促进的过程。没有“知”的基础,“行”就没有了方向,成了无源之水;没有“行”的体现,“知”就成了空洞的教化,是“空中楼阁”。为此,必须打造适宜的载体,力求“知”与“行”更好地统一。面对我市市民综合素养、道德水平相对较低这一客观现实,在2003年开展的“告别陋习,树立新风”活动中,鹰潭市把活动着力点放在强化市民基本文明素养的养成上。一方面,强化“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市民对文明新风尚的认识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强化“行”的规范引导。从市民最熟悉的、也最常见的乱穿乱行、乱丢乱扔等陋习开始整治,由易到难,不断推进,得到了市民广泛的支持和响应。在此基础上,活动主题一年比一年深化、活动内涵一年比一年拓展。正是由于推出了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告别陋习,树立新风”这一载体,鹰潭市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才激发了广泛的共鸣,让广大群众的知与行更统一。
启示之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过程,就是群众积极参与和形成道德自觉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典型的示范、领导的带动作用至关重要。
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广大群众是主体。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和形式,把群众吸引到学习和实践“八荣八耻”的行动中来至为重要。而在这个过程中,典型的示范、领导的带动具有重要的影响。领导干部是社会道德的先锋,他们的言行具有不可替代的道德示范作用。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各级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发挥得如何,决定着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践行程度。同时,典型的示范可以引领一批人。在“告别陋习,树立新风”活动中,鹰潭市非常注重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动作用和典型的示范作用。为让干部给群众当好表率,通过强化“好干部首先应是好市民”的共识共举,号召、要求全市各级干部带头深入社区参与活动、带头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带头做到文明言行,尤其要求领导干部做到:号召群众做的事,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群众抵制的事,自己决不染指。为激发群众广泛参与,鹰潭市每年都评选出30位文明标兵。这其中最突出的代表就是龚九印同志,虽然他不是鹰潭市民,却坚持义务清理东湖垃圾多年,风雨无阻。今年,鹰潭市政府授予龚九印同志“荣誉市民”称号。在龚九印和其他文明标兵的带领下,越来越多的市民加入到争当文明标兵的行列,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并推动文明风尚的形成。
启示之三:社会主义荣辱观内涵虽然是抽象的,但其表现形式却是生动、具体的,这就决定了在落实中要从小处着眼、从实处入手。
“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构成了社会主义道德的鲜明指向,它的内涵是深刻的、抽象的。但是,这一重要论述所涉及的人生态度、公共行为、社会风尚无不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这一论述又是朴素的、现实的,它的表现形式因此是生动、具体的。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就是需要我们从身边事、眼前事、点滴事入手,从自己做起,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只有把“八荣八耻”荣辱观具体形象地细化在人民群众的生活中,“八荣八耻”才会化为全社会的具体行为,也只有这样,才能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鹰潭市在引导市民除陋习、树新风的过程中,把荣辱观细节化、日常化、点滴化。对市民文明风尚的教育,是从引导群众讲卫生、守秩序、重礼仪等一些生活小事入手的;整治陋习、规范群众的行为,也是从乱泼乱倒、乱丢乱扔、乱穿乱行等一些生活中常见的陋习开始。正是从这些小处着眼、从这些实处入手,使广大群众在活动中认清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为,身体力行为“荣”之事、自觉抵制为“耻”之行,持续不断地朝着文明道德的方向一步步前进。
启示之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外在的环境是有效的促进因素,当周围的环境越来越好,对“八耻”行为的约束力就会越来越强。
环境能够造就人,也能改变人。日常生活中,每个人周围的环境对他的影响力是很大的。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需要把人们的思想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让扎根于内心的崇高道德约束外在的行动;还需要从外在的环境入手,打造优美、和谐的周边环境,让一些违背“八荣”的言行不能为、不敢为。由于建市晚、起点低,一直以来,鹰潭城市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综合环境与其一个省辖设区市的身份不太相称,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对一些乱丢乱扔、乱泼乱倒的陋习习以为常,而对一些能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的行为则视为“另类”,显得极不正常。为彻底扭转这种被动局面,鹰潭市以开展“告别陋习,树立新风”活动为契机,加大了城市净化、美化、亮化、绿化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强化了城市功能。三年来,老城区主要街道全面升级改造,建成区景观和功能设施全面配套,城市综合环境大幅整体提升。同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强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使不文明、不道德的言行不断受到来自于外在软硬环境的约束和规范。鹰潭的实践再次表明,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需要强化人们的主观教育,还要充分利用外在环境因素来促进人们荣辱道德观念的形成。只要群众生活、工作环境越来越美了,一些违背“八荣”、违背公共道德的行为就会与周边环境显得格格不入,受到周边环境的无形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