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江西高考直通车抵鹰
4月15日上午,2007江西高考直通车抵达鹰潭一中,为我市考生带去最前沿的高考资讯和最权威的政策解读。
据悉, “2007年高考直通车”由江西省高招办组织高招政策专家和中学名师,利用双休日时间,与广大高考考生、家长、老师面对面交流,为他们讲解高考政策规定、录取规则、志愿填报的相关信息及最新动态,揭露非法招生中介的诈骗伎俩,讲授复习迎考方法和考前应注意的心理、营养等方面的问题,并在现场为考生及其师长答疑解惑。采取生动、有效的形式把高招各阶段考生须知、应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特别是今年知分、知线、知位填报志愿的一些注意事项,向社会和考生宣讲到位。
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政策
考试。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分普通考生全国文化统考、“三校生”考生全省文化统考、艺术专业考试、体育专业考试、外语口试、体育优惠考生体育成绩复试等六种;普通考生全国文化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考试的时间表由教育部发布。考试科目为:文史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文科(政治、历史、地理)综合;理工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理科(物理、化学、生物)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每科卷面满分为150分,文科、理科综合卷面满分为300分,文史、理工类总分均为750分; “三校生”考生必需参加由我省单独命题的全省文化统考。“三校生”考生全省文化统考与普通考生全国文化统考同时举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不考听力)、计算机,每科卷面满分150分,四科总分600分。
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方法与时间:(1)提前批本科志愿考后估分网上填报,6月13日至16日网上填报提前批本科(含外省艺术、体育)院校志愿。(2)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志愿在考生知分(即考生得到成绩通知)、知线(即省里已公布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知位(即考生知晓自己成绩排名)后纸质填报:6月27日至29日纸质填报第一批、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3)第三批本科及专科志愿网上填报:7月26日至28日在网上填报第三批本科院校、第一批专科、第二批专科院校志愿。“三校生”职教本科班志愿填在第三批本科栏内,高职志愿填在第二批专科栏内。
查分。允许考生申请察核考分,考生申请查分时间为6月23日至24日,6月27日查分工作结束。
录取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核录取。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1)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加20分: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2)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下列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考生可加20分: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3)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考生可加20分: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4)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获得一等奖的考生(以教育部提供的名单为准)可加10分: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和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经省高招办统一组织体育成绩复试合格者,可加10分。
(6)省政府明确划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10分。
(7)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8)烈士子女可加20分。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留学人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并报考省内高校的,在录取时可以加20分投档。
以下考生可优先录取: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境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阳光工程。高校招生继续“六公开” ?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果断制止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高校招生,严厉打击招生欺诈行为,严格规范招生录取行为,对违规招生行为严肃查处;努力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降低高分考生落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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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欺诈招生学生有权退学
根据《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规定,民办高校经过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欺诈招收的学生,查实后由学校无条件办理退学,并全额退还学生所交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
为保证民办高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切实规范民办高校退学退费行为,我省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学生和非学历教育学生,被学校招生人员或社会非法中介机构,以“统招”或入学后可代转为“统招”等名誉欺诈入学,凭学生提出的退学申请书和书面控告,查实后由学校无条件办理退学,并全额退还学生所交费用。教育行政部门接举报后,查实认定学校利用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招收的学生,责成学校全额退还学生所交费用。
另外,民办高校的学生入学报到注册后,如果患有传染病、严重疾病不能坚持学习,应征入伍,家庭发生意外重大事故或重大经济困难不能坚持学习,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学生和非学历教育学生被其他高校统招录取,均可提出申请退学、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