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我市农民人均增收129元
(潘奇灵 记者 吴郡) 随着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尤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惠农政策的逐渐实施,“十一五”头年首季度鹰潭农民收入实现了“开门红”。据市统计局农调队对180户农村住户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今年一季度鹰潭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031.9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9.09元,增长14.3%。
主要来源:劳动力转移
据抽样调查,一季度全市农民外出务工人数比上年同期增长3.78%,农民务工人均工资水平提高24%。劳动力人数的增加和工资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工资性收入的较快增长,一季度全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07.9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4.07元,增长17.07%,其增加额对本期现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57.4%,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稳定增长:农产品出售量增加
出售农产品是农民参与市场与交换,获取现金收入最直接的方式。抽样调查显示,一季度全市农民人均出售稻谷39.19公斤、猪肉8.18公斤、水产品2.49公斤,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3.87%、17%和39.19%。
农产品出售量的增加保证了第一产业现金收入的稳步增长,一季度全市农民人均第一产业现金收入342.2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元,增长5.55%,第一产业收入稳中有增,巩固了农业在农村经济和农民生产经营中的基础性地位,为农业的稳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新亮点:产业结构调整
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农村二、三产业转移是拓宽农民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的重要方式。农民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办农家乐,小超市,既增加了收入,又繁荣了农村市场。据调查,一季度全市农民人均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现金收入达124.9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1.88元,其增加额对本期现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40.2%,是一季度农民现金收入增长的新亮点。其中,建筑、批零贸易业、饮食业收入增长成为家庭二三产业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一季度人均建筑业收入59.57元,同比增加31.81元,增长114.57%,批零贸易业、饮食业收入人均40.64元,同比增加20.87元,增长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