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不养成年儿子”
严米金
这是一个30岁的年轻人,正当壮年,他有劳动能力,已长大成人,学历也较高,并非找不到工作。但是,这些年来,他不是积极主动找事做,而是放弃就业机会悠闲在家坐享其成,不仅衣食住行靠父母接济,还时常到麻将室、网吧等场所,追求高消费,吃喝玩乐,胡作非为。他的所作所为给年过半百的父母带来不尽的苦恼,在长时间的劝说都不能见效的情况下,日前,年迈的父亲无奈将自己的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儿子“搬出家门,自立生活”。
上诉状里无奈说“家丑”
“都是30岁的人了,到现在不但没有赡养老父母一分钱,反而尽在外面惹事生非,让父母伤透了心,这样的儿子,要他有什么用?”4月8日,余江县法院来了一对老年夫妇,他们在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中,请求法院作出判决:要求他们的小儿子“搬出家门,自立生活”。
据了解,这对老年夫妇,男的名叫黄世强,今年58岁,女的名叫刘兰花,今年56岁,家住余江县某镇,膝下有两儿两女。两位老人辛苦一生,将四个儿女抚养成人。两位老人虽然年过半百,但仍然辛勤劳作,除了耕作田地外,10多年前,他们还承包了一片上百亩的果园,由于精心管理,收入颇丰,家境在当地比较富裕。
他们在诉状中提到的被告是他们的小儿子黄某,1976年出生。老人在诉状中说:黄某长期好逸恶劳,吃、喝、嫖、赌、泡网吧等,不务正业。2003年,黄某骑摩托车因速度过快,与他人相撞出车祸,做父母的替他赔了5万多元;今年春节前,黄某又因为与别人争吵以至发生打架,在逃跑时从窗口跳下,结果摔断了自己的脚,花去医疗费2万多元,医疗费用又是父母支付。30多岁的男子,不愿意劳动,光靠父母供养,常向父母要钱吃喝玩乐。做父母的稍有不从,就大发雷霆。老人在诉状中还说道:有这样的儿子不如没有,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子搬出家门,自立生活,经济上不再有任何往来。
父母谈起儿子“恨铁不成钢”
4月12日下午,记者来到黄世强承包的果园里,找到了黄世强夫妇,他们正忙着给果树施药。
在得知记者的来意后,黄世强的表情有点尴尬。随行的一位村干部介绍说:黄老在当地村民当中,也算有头有脸的人物,还是有蛮高威信的,老子管不住儿子,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所以,黄老总想“家丑”还是不要向外张扬。
黄世强劳动了一段时间后,利用休息的时间与记者聊了起来,说起小儿子黄某,黄世强就一个劲地摇头和叹气,他说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为了这个儿子,老俩口伤透了心。
老人介绍说:这些年来,为了帮助儿子自立,做父母的倾尽所有,帮助儿子学本事,找工作。10多年前,黄某高中毕业后,父母便征求他的意见,花了几千元让他学开车,好不容易拿到了《驾驶证》,结果又放弃了开车;此后,又学修理等,还出钱帮他开店,但都是半途而废。现在,黄某在家什么都不做了,整天在外做坏事,没钱就向父母要,平日根本见不到人影。黄世强还介绍说:与黄某差不多的同龄人,在外地打工打出了一片天地。三年前,黄某的一位同学找到黄某,希望他能同自己一起前往浙江某公司,黄某答应了,做父母的很高兴,给了黄某5000元钱外出打工,结果,出去还不到半个月,黄某却分文不剩地回来了,说“那是低三下四为别人卖命”,受不了那个气。而现在,当年同他一起外出的同学已成为公司的主管。这些年来,做父母的“恨铁不成钢”,父子矛盾不断,冲突升级,为此感到特别头痛。诉状背后的是是非非:我告儿子错了吗?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老人也说出了自己的困惑。
黄世强说:在走上法院状告儿子之前,自己就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流言蜚语。但是,当他们向法院提交诉状后,来自各个方面的批评议论还是让两位老人始料不及:“我感觉好像是自己做错了事。”
据了解,就在4月12日上午,黄世强的儿子、儿媳妇以及女儿、女婿等一起来到了两位老人承包的果园里,尽管儿女们对黄某平日的做法也看不惯,认为是“不肖之子”,但是,当父母真的将小儿子告上法庭要他“搬出家门,自立生活”时,这些儿女们仍然感到“不可思议”,“毕竟那是自己的儿子。”据了解,黄世强夫妇“状告儿子”也给其他儿女们带来了很大的社会压力,特别是他的大儿子。很多村民认为:黄世强要小儿子“搬出家门”,他的遗产以后就全归大儿子了,这可是一笔数目不小的遗产。
一些亲朋好友也劝黄世强:“家丑不可外扬。做儿子的没有出息,做父母的脸上也无光。”当地农村“子不教,父之过”的观念根深蒂固,很多亲朋对黄世强说:“帮黄某娶个老婆,再让他另立门户。”他们认为不给儿子成家就赶儿子出门,是做父母“最大的过失”。因此,一些人已经开始在为黄某物色老婆了。但黄世强却说他有一肚子的苦水倒不出来:“如果黄某要钱娶老婆,我早就给他娶了。”如今,黄某在当地名声不好,黄世强说:“没有谁家的姑娘愿意嫁给他。”黄世强还担心:如果黄某再娶个坏老婆回来,那他们老俩口以后的日子就不知道怎么过了。
由于来自社会的压力太大,使得黄世强老俩口变得犹豫起来,早就准备好了诉讼费,到现在都还没有交。
法官观点
调解家庭纠纷以“和”为贵
据了解,法院还没有正式受理黄世强的起诉。
一位在基层工作多年的法官告诉记者:以前他调处过不少“儿子不养老子”的案件,黄世强“老子不养成年儿子”的起诉,是个很特殊的个案,在全市法院还没有出现过,因此还没有现行经验可借鉴,如果真的进入审理阶段,法院将向上级反映。
这位法官认为:黄某属于成年人,他有能力养活自己,黄世强夫妇要求儿子“搬出家门,自立生活”,在法律上讲应该予以支持。但他也认为:法院调处社会纠纷特别是家庭纠纷,应该以“和”为贵,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因此,对于黄世强的起诉,他认为应该找到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化解双方矛盾,增强家庭团结。目前,该法官正在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黄世强夫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如果儿子黄某确有悔改之意,他们将息诉。”
■记者短评
依赖父母“吃老本”,不光彩!
如果说,“4050”人员由于年龄、学历、技能等原因而下岗是有着难以克服的客观和历史原因的话,年轻一族背靠父母“吃老本”,主动放弃就业,实在是件不光彩的事。不管他们的家庭背景是贫困还是富裕,能自食其力却选择“吃老本”,他们“吃”掉的是自己的生存能力。
就业压力大,岗位不理想,这是许多年轻人都遇到过的问题,也是在社会浪潮中成长得比较好的部分人员曾经经历过的,这正好成了他们“练摊”、积累社会阅历的大好机会,而不应该成为年轻一族“吃老本”的借口。一个二三十岁的人连自己都养活不了,将来还能干什么呢?如果长期游离在就业群体的外围,随着年龄的增长,不但就业更加困难,而且会弱化自己的生存能力,最终成为一块无根无目标的“浮萍”。
一直以来,年轻一族被人们看作是社会的栋梁。如果他们不好好地建立个人的信用基础,在精神上无法“断奶”、经济上不能独立,那他们就永远无法去谈其作为个人的社会存在意义,更不能承担起推进社会发展的应尽义务。
人总是要长大的,无论你情愿与否,年轻人都应该学会自我生存。有志者立长志,无志者常立志。但愿“吃老本”的年轻人能够早日“断奶”,走上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道路,但愿“吃老本”现象早日从我们的社会中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