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我市倾力补助各级各类学校贫困生
为帮助学校家庭困难的学生安心就读,我市倾力补助各级各类学校贫困生。
我市对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学生资助金额为5000元,对全日制公办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金额为1500元/年/人。申请条件为: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父母中有弱智或不正常,不能劳动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从2008年秋季起,资助各级各类职业学校贫困生补助金额每生每年为1500元。资助的方式为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和岗位实习的方式。从2009年秋季起中职学校实行免学费政策(农村户口城镇贫困生及涉农专业)。
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寄宿生经费,初中每人750元/年,小学每人5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