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警示教育要求"四个牢记"
(范超 记者徐卫华) 1月1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各部门总结述职述廉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该院各部门负责人就去年的工作重点和亮点以及今年工作主要打算进行了述职述廉,并观看了警示教育录像片。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居国屏在作专题警示教育报告上提出“四个牢记”和“五个不”。“四个牢记”是:一要牢记法官的职业和职责,维持良好的心态;二要牢记廉洁自律,凡事多问几个为什么、行不行、该不该;三要牢记人的一生幸福平安是最重要的,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健康账;四要牢记“五个严禁”这条高压线,抓好小节。“五个不”分别是:一不单独私下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人员;二不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人员的吃请;三不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人员的礼品;四不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人员进入低俗场所玩乐;五不借用上述人员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