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学生上课受伤 学校责任难逃
由于保护措施不到位,体育课上学生重摔在地,造成九级伤残。为获取赔偿,学生与学校对簿公堂。余江县法院积极调解,化解了这场意外的矛盾。
周小花(化名)是余江某乡镇中学七年级的学生。在一次体育课上,老师组织学生做引体向上。由于一些女生个子矮小,老师特意拿来凳子给她们垫在脚下。但谁也没有想到,不幸的事发生了。当周小花做完引体向上准备下来时,一脚踏空,没有踩到凳子而摔倒在地。事故发生后,老师立即将周小花送往医院治疗。经检查,周小花右肱骨踝骨折。经鉴定,周小花的伤情构成伤残九级。
出院后,周小花起诉至余江县法院,要求学校赔偿各项损失合计人民70641元。法院受理案件后,积极与学校及周小花家人沟通。经多方调解,周小花与学校达成了调解协议,学校一次性赔偿周小花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65641元。
法官点评:体育课是学校一门必不可少的课程,但学校并未做好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的保护措施,导致体育课不仅不能帮助学生强身健体, 而上演了一场事故的发生。在此提醒学校,切莫轻视“安全”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