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关于鹰潭市201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
鹰潭市财政局局长 吴文戈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15年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0166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2%,比上年增长(下同)9.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339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8%,增长1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完成情况是:税收收入525330万元,增长9.8%,其中增值税62557万元;改征增值税75188万元;营业税115535万元;企业所得税48428万元;个人所得税11275万元;契税43425万元;耕地占用税37418万元;其他税收131504万元。非税收入208601万元,增长14.1%,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3322万元;罚没收入34991万元;专项收入1848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1139万元。
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679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5.3%,增长16.4%,支出超预算的原因主要是:年度预算执行中上级追加补助37.8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061万元,增长8%;公共安全支出54268万元,增长30.9%;教育支出159158万元,增长11.2%;科学技术支出20305万元,增长13.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839万元,增长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090万元,增长18.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22514万元,增长40.7%;节能环保支出65431万元,增长10.5%;城乡社区支出57197万元,增长64.6%;农林水支出117874万元,增长38%;交通运输支出17272万元,增长70.5%;住房保障支出51069万元,增长20.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022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7.4%,下降8.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291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1520万元;育林基金收入197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4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72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899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264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907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537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339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9279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608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342万元。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20060万元,完成预算的118.6%,下降8.7%。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地方教育附加安排支出6542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支出293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3183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554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支出64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66473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872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2316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749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4102万元;育林基金支出304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964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159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233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1216万元;旅游发展基金支出5037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0168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98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7.1%,增长12.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291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10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98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09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55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16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1194万元。
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76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3.2%,增长17.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671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62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50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39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38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54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8709万元。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市大本级(含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江新区,下同)执行情况。2014年,市大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3185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3.2%,增长17.4%。市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86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2.6%,增长15.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完成情况是:税收收入147640万元,增长21.7%,其中增值税13681万元;改征增值税18324万元;营业税36367万元;企业所得税17911万元;个人所得税4318万元;契税14637万元;耕地占用税3586万元;其他税收38816万元。非税收入91057万元,增长7.8%,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557万元;罚没收入16644万元;专项收入466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9829万元。
2014年,市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285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57.9%,增长26.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114万元,增长9.2%;公共安全支出32261万元,增长45%;教育支出42930万元,增长13.6%;科学技术支出4182万元,增长16.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161万元,增长9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35万元,增长32.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2991万元,增长70%;节能环保支出17890万元,增长87.8%;城乡社区支出26715万元,增长98.5%;农林水支出15795万元,增长72.4%;交通运输支出13914万元,增长135.1%;住房保障支出30221万元,增长101.1%。
(2)市本级(不含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江新区,下同)执行情况。2014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835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3.9%,增长18%;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19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3.1%,增长16.5%。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1236万元,增长36.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市大本级执行情况。2014年,市大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57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4%,下降22.3%。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165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681万元;育林基金收入84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1072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36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65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907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25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6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8334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560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954万元。
2014年,市大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68116万元,完成预算的98.4%,下降10.8%。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地方教育附加安排支出916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支出231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482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323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支出139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44041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57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078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241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2342万元;育林基金支出112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187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23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14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199万元;旅游发展基金支出5034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7546万元。
(2)市本级执行情况。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5429万元,完成预算的110%,下降28.4%;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345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下降13.5%。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5944万元,完成预算的111.5%,增长9.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93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43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74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54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5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030万元。
201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76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7.3%,增长19.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64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77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88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82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0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391万元。
以上2014年预算执行数,编成决算报经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后可能会有变化,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决算时一并汇报。
二、2014年预算执行及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1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经济环境,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一主线,严格按照“主攻项目、决战‘三区’,凸现特色、实现跨越”的总要求,着力开源挖潜,深入推进改革,突出保障民生,切实转变作风,全市财政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一)立足大局,支持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一是强化“三争”添动力。全市各级财政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7.8亿元,增长10.5%。并争取省城投公司棚户区改造贷款额度7.12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2.3亿元;争取我市土地融资规模额度23.5亿元。二是完善机制增后劲。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20条政策措施等决策部署,完善财税体制机制,加大县区及十强中心镇税收、财力留返比例,切实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三是加强扶持促发展。全年通过“财园信贷通”累计为208户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7.08亿元,较好地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发展难题。同时,安排“财农信贷通”风险补偿金1500万元,着力带动1.2亿元金融资金对农业产业的信贷投入,推进全市现代农业发展升级。四是加大投入保重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各项重点工程建设。市财政全年累计筹集拨付320国道产业集聚带各类扶持资金1.72亿元;拨付鹰西棚改保障房等保障房棚改房建设资金2.62亿元;拨付龙虎山大型实景演出经费5000万元;拨付第三届国际道教论坛经费886万元。
(二)克难攻坚,财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一是总量迈上新台阶。全年财政收入总量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累计完成101.7亿元,同比增长9.7%。二是质量得到新提升。坚持依法治税,规范非税征缴,确保财政收入真实可靠。全年税收收入完成80.8亿元,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9.5%,2014年获得省财政收入质量奖励4167.5万元,较上年增长70%。三是地方财力实现稳增长。全市地方可用财力较上年增长14%,顺利完成“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工作任务。同时,市级财政在新增财力中安排1.1亿元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5000万元补充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提升财政抗风险能力。
(三)理财为民,综合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市社会保障、教育、农林水、医疗卫生等支出共计达74亿元,同比增长26.5%,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3.4%,较上年同期占比提高5.1个百分点。其中,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大惠民工程64件民生实事,累计投入民生资金24亿元。支农方面,全市农林水支出11.8亿元,较上年增长38%。市级财政累计下达农田水利建设资金8979万元;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资金3808万元;各类农业民生资金1.6亿元。社会保障方面,全市社会保障支出13.2亿元,同比增长18.3%;医疗卫生支出12.3亿元,同比增长40.7%。并筹集资金9.8亿元,将我市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等社会保障财政补助标准较2013年提高了7%-15%的标准。教育方面,全市教育支出15.9亿元,同比增长11.2%。社会事业方面,市级财政累计拨付下达科技资金1982万元支持科技平台建设;下达“三馆”免费开放资金767万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下达体彩公益金6542万元,专项支持体育事业发展。
(四)深化改革,科学化管理水平显著增强。严格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各项财税改革。预算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正式启动,社保基金预算逐步健全,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试点稳步推进,实现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大”预算全部提交人大审议。同时,全市除涉密部门外的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向社会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扎实推进。制定出台了《鹰潭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选择了学前教育、公益性岗位、公益性演出和城市保洁绿化等29个项目进行政府购买服务试点。综合治税平台正式运行。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全部上线,覆盖全市的税收信息网络基本形成。全年采集各类涉税信息182万条,清理、补缴及督促追补税款近8000万元。
(五)完善机制,资金监管力度显著增强。牢固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强化财政监管。一是财政监督成效明显。对全市所有涉及到发放至群众个人的民生资金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处违规资金6300万元。同时,安排了“小金库”治理、“三公”经费、专项资金、非税收入、会计信息质量等多项监督检查。二是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出台了市直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行为,2014年,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8.2%。切实加强土地出让金征管,累计催缴入库以前年度土地收入5.2亿元。完善“一卡通”工作机制,发放排名持续保持全省前列。建立健全财政暂付款管理长效机制,财政暂付款持续控制在低风险区域。三是工作流程阳光透明。对财政项目资金申报信息全部在网站予以公开,全年发送项目资金申报信息2.7万条。对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中介委托业务,全部采取随机抽号(摸球法)的方式确定中介机构。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项目委托评审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等系列文件,规范评审业务,促进阳光运行,全年累计核减政府建设项目资金4.87亿元。
各位代表,2014年全市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这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得益于全市人民克难攻坚、共同努力。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随着国内经济进入增速换挡、结构调整的新常态,财政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压力加大;二是民生保障、城市建设等各类事业发展投入需求越来越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三是财政管理还不够科学精细,部分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财政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1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201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主攻项目、决战‘三区’,凸现特色、实现跨越”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夯实财源税源基础,增强财政综合实力;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巩固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全面深化财税改革,完善财政体制机制,激发财政发展动力;强化预算管理,加强监管力度,全面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以及我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我们编制了201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一)全市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11081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同)增长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00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情况是:税收收入591900万元,其中增值税70000万元;改征增值税83500万元;营业税131000万元;企业所得税53200万元;契税47800万元;其他税收206400万元。非税收入208100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2000万元;罚没收入32000万元;专项收入241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0000万元。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预计财力1284000万元,支出预算安排1284000万元,收支预算平衡。支出安排情况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9700万元;教育支出175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23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3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300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348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2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3000万元;农林水支出1297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9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1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6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2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000万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000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267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98400万元。主要收入项目情况是: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30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16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3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0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55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4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92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61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0万元。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财力306300万元,支出预算安排306300万元,收支预算平衡。支出安排情况主要是: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23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13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支出7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7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88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24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670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11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410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207324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394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71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224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94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92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37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7823万元。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96522万元,当年收支预算结余10802万元。支出安排情况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150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12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796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03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63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基金支出949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3238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47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收入4340万元;国有企业利润收入307万元。
2015年,全市国有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307万元,结转下年340万元。支出安排情况是:引入中介机构对国有企业财务年度审计费用7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4300万元。
以上2015年全市预算是代编数,待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同级政府预算后,再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市级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市大本级情况。2015年,市大本级财政总收入预算344500万元,增长8.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3463万元,增长6.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情况是:税收收入172026万元,其中增值税17300万元;改征增值税22480万元;营业税45772万元;企业所得税18891万元;契税6463万元;其他税收收入61120万元。非税收入81437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060万元;罚没收入15450万元;专项收入735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8570万元。
2015年,市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预计财力294448万元,支出预算安排294448万元,收支预算平衡。支出安排情况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14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6866万元;教育支出2347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71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05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939万元;农林水支出669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48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074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62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3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05万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378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52369万元。
(2)市本级情况。2015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预算84500万元,增长1.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500万元,增长2.5%。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计13.6亿元,支出预算安排13.6亿元,收支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市大本级情况。2015年,市大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07706万元。主要收入项目情况是: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97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239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448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5207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51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82525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47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0万元。
2015年,市大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预计309698万元,支出预算安排309698万元,收支预算平衡。支出安排情况主要是:政府住房基金支出44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82525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2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5207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518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199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500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97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239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2472万元。
(2)市本级情况。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74612万元;财力预计276604万元,支出预算安排276604万元,收支预算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7086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698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22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63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65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1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371万元。
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54883万元,当年收支预算结余2203万元。支出安排情况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876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2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41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34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36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900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4347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收入4340万元;国有企业利润收入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007万元,结转下年340万元。支出安排情况是:引入中介机构对国有企业财务年度审计费用7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4000万元。
四、开拓奋进、锐意进取,确保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
(一)立足财政职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政策落实,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积极开展“三争”,针对地方财力增长空间有限的现状,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主动衔接、及时沟通,全力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政策支持,提升财政保障能力。突出保障重点,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大惠民工程75件民生实事工作部署,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事业的财政补助标准,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同时,加强对320国道产业集聚升级带建设、棚户区改造、农田水利等市重点项目的资金保障,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顺利实施。
(二)规范收入组织,着力增强财政综合实力。围绕财政收入目标,夯实税源,强化征管,全面提升财政综合实力。一方面,强化培育壮财源。完善扶持激励措施,重点支持铜产业等支柱型产业发展和推进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积极落实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财园信贷通”、“财农信贷通”等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夯实财源税源基础。另一方面,细化征管挖潜力。坚持实事求是,依法治税,科学征管。充分发挥综合治税平台信息优势,拓宽税源监控领域,强化税收科学管理,持续开展低税负企业评估等税收专项稽查,保持监管压力,挖掘增收潜力。坚持“既要面子、更要里子”,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突出扶持地方税源建设,切实提升地方财力,促进财政收入量质同步提升。
(三)深入推进改革,不断完善财政体制机制。深化预算改革,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善预算基本支出定额标准;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细化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规范债务管理,实行政府债务统一归口管理,对现有债务进行甄别处理,将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盘活存量资金,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合理有序消化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完善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对29个购买服务试点项目监管,并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平台和相关配套政策。推进政府采购、投资评审改革,建立健全决策科学、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管理体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筹措资金,稳妥推进公车改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等改革。
(四)坚持科学管理,切实提升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民生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深化财政内部监督,强化专项资金监管,保障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两个安全”。进一步推进资金绩效管理,力争各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资金总量占本部门项目支出的比例达到60%以上。进一步完善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工作机制,严格把关,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部门经费管控,严控行政运行成本,硬化预算约束,加强制度落实和执行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
各位代表,做好2015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和市政协的关心帮助下,凝神聚力、开拓进取,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为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鹰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