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不满分手 男子恼羞成怒砍女友
鹰潭在线讯(赣东都市报郭文丽 肖贵林)报道:给了女友家彩礼钱,女友拒绝同住,还提出分手,一怒之下将女友砍伤。日前,贵溪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桂某元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判决附带民事赔偿近八万元。
舒某英年近40,丧偶多年,带有两个儿子,一直想找个依靠。桂某元年近50,因家里穷一直未娶。在媒人撮合下,两人于2013年年底成为男女朋友。2014年农历2月,桂某元给了舒某英家彩礼1.4万元,并给了其父母每人1000元见面礼。交往中,桂某元多次提出要与舒英同住被拒,加上看见舒某英经常接打不明的电话,便怀疑其外面有男人,两人经常因此事吵架,舒某英便提出分手,桂某元不肯,于是产生要和舒某英一起死的想法。
2014年6月29日晚,桂某元又提出到舒某英家住,舒不肯。桂某元越想越气,一晚未眠。翌日凌晨5点多钟,桂某元携菜刀找到要去上班的舒某英,不顾舒的求饶,用菜刀朝其头面部砍了十数刀,并将舒左耳砍掉,致舒重伤昏迷倒地,然后自割脖子,后被接报的民警当场制服。鉴于桂某元案发后没有悔罪表现,未赔偿舒某英一分钱,遂作出上述从重判决,并附带赔偿舒某英各项损失78612.33元。
法官点评:感情是要慢慢培养的,如果条件不成熟而勉强去做,往往不会有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