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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只要遗产不要债务,哪有这种好事?

发布时间:2015-02-26 21:27:31   作者:鹰潭久久信息  来源:鹰潭在线—赣东都市报  浏览:   【】【】【

  鹰潭在线讯(郑纬云 杨芸 赣东都市报记者严米金)报道:继承遗产也要继承债务。近日,余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判决被告武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原告邹清泉欠款11000元。

  原告邹某长期跟随被告武某的父亲装卸水泥。2012年12月28日,经结算武某的父亲应付邹某工资11000元。武某的父亲以手头紧为由暂未兑付工资,并于2013年2月8日向邹某出具一份欠条,约定该款于2013年年底付清,双方未约定利息。2013年10月7日,武某的父亲因病去世。2013年10月19日,武某将其父亲遗留的农用车变卖,获得现金11700元。2013年12月22日,邹某到武某家商谈还款事宜,并出示武某的父亲生前所写欠条。但武某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邹某遂将其告上法庭。

  法官点评:根据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本案中武某继承了其父亲的遗产,即农用车并变现,应当清偿其父亲生前所欠债务,但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