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有多少人还在噩梦不醒
痴迷传销 噩梦不醒
5月8日,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张金贵接待了一位来自九江的客人。他说,其弟阿明在鹰潭“迷”上了传销,谎称做海鲜生意,从父母手中骗来了6万元,现在我想把他带回去,可他噩梦不醒,空想着一夜成为百万富翁。
2006年2月,高中毕业的阿明接到同学的电话说,到鹰潭来找工作,这里待遇不错。阿明下了火车站,同学把他接到一栋租住的民宅中,这里住了25个和他一样的年青人,每天有人给他们上课。老师说,每发展一个下线就可以从中抽成20%,而且一直抽下去,这样就像树根一样不断向下延伸。动听的话和巨大的经济诱惑力,使阿明陷入梦想之中。
为了能尽快地发展几个下线,他四处打电话,请同学、朋友来,结果一个人也没来。怎么办?他回到家中告诉父母,说自己与人合伙做海鲜生意,生意很红火,须要6万元做本钱。从父母手中拿来6万元后,阿明虚拟了几个人的名字,说是自己发展的下线,使同伙对他刮目相看。
三个月后,哥哥来鹰潭看看弟弟生意经营得怎么样,哥哥一看傻眼了,弟弟是在搞传销。他劝弟弟弟回家,可弟弟执迷不悟,不肯回家。哥哥只好找到工商部门寻求帮助。工商部门立即行动,将这一传销窝点予以取缔。没想到,阿明回家后,过了没几天又跑回来了。
张金贵局长叹息说,像阿明这样痴迷传销、噩梦不醒的人,不知还有多少。
传销返潮 鹰潭成据点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2001年,工商、公安部门联手严厉打击传销,抓捕了组织者,遏制了非法传销者的嚣张气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可是,近两年来,传销活动迅速返潮,鹰潭成为外地人员组织传销的一个据点。
2004年至2005年,市工商部门先后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1起,取缔传销窝点157个,遣送人员3768人。仅今年头4个月,市工商部门就接受受害者求助案件4起,会同公安机关拯救受害人员4人,取缔窝点34个,遣散人员154人。
业内人士分析,鹰潭传销之所以返潮,并成为一个据点,其原因有:一、2005年国家出台了《禁止传销条例》后,大中城市加大了打击力度,因而传销向小城市渗透;二、鹰潭交通方便,便于集结;三、鹰潭房屋出租管理不够严,租房简单、便宜,每套住房只需房租100—200元;四、市民对传销抵御意识不高,发现后不会及时举报。
因为工商执法的措施力度欠缺,对传销头目不能有效控制,每次被疏散的人员都没有离开鹰潭,即使暂时离开几天,马上又返回来。目前,传销窝点在我市呈蔓延之势。据了解,鹰潭还有4个传销团伙正在积极组织传销,其中一个团伙就有23个窝点。
以介绍工作和对象为名组织传销
工商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这些团伙组织传销的特点主要有:一、以外省市人为主,遍及安徽、湖南、湖北、福建等地,本地人较少;二、以介绍工作、对象为名誉,欺骗当事人,然后限止人事自由;三、组织严密,骗来人后,有人接站,然后带到窝点授课洗脑;四、传销产品大都是无厂址、厂名、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
福建籍青年阿冬被网友骗来鹰潭找工作,下了火车即被接到住地,购买了3000元产品后,仍不得脱身。后来,他发现上当了后,利用上街买东西的机会,逃脱了。刘小妹是一个离了婚的人,朋友叫她到鹰潭来看一个对象,没想到来了后就被拉去听传销课。
张金贵局长介绍说,传销真正是骗人、坑人,受益者是那些组织者、头目。既有儿子骗父亲,也有姐姐骗妹妹,叔叔骗侄子,朋友骗朋友,一个骗一个。来鹰潭后必需向组织者交纳3000——13000元不等的费用并介绍或拉拢3人以上加入,否则不得随便走动,上厕所也有人看管。
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
传销不仅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而且危及社会的和谐稳定。一些传销者被弄得身无分文后,往往偷窃,带来了治安隐患。
为此,有关人士建议,要成立由政府牵头,工商、公安、民政、纪检、银行、电信、教育、新闻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小组,按照《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职责分工,明确相关单位职责,成立组织机构,建立长效机制,使我市打击传销工作始终维持高压态势。
工商部门也唤醒广大市民,要自觉抵御非法传销,发现传销人员及时举报(电话:6224463);要教育子女、亲属不要轻信谎言,参与传销活动,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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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传销?
根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了什么是传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经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酬金,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