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学生每年可获千元资助
(记者 严米金) 2008—2009学年县镇和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好消息,近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经过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资金,按照每学年1000元标准,予以资助。
此次助学项目是继2007年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安排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第二次安排我省彩票公益金,且助学金额更多,按照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要求,中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将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与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证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
为了把助学项目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评选工作,经初审经过的学生名单必需在校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层层上报中国教育基金会,中国教育基金会将每所公办高中每学年应得的彩票公益金资助款,分2008年秋季和2009年春季两学期核拨到学校,由学校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每位受资助的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