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遏制违规炒卖房地产行为
市城投公司周静建议:去年以来,我市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超过了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等一般中等收入家庭的经济承担能力,更不用说低收入家庭了。据业界人士保守估量,我市2006年主城区平均每平米商品房的价格比2005年上涨了500元以上,上涨幅度为10%以上。我市房地产市场的需求虽然较为强劲,但实际上是供大于求,存在房价上涨幅度较大的问题,跟风上涨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如不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将对我市经济长期健康运行产生不良的影响。
据调查,我市房地产市场存在一定程度的违规行为及不正常现象:一是开发商取得土地后,项目刚进入图纸设计阶段,尚未开工就公开售卖“房号”或“VIP卡”,与认购者签订所谓的认购,收取“诚意金”。不少炒楼者排队抢购“房号”或“VIP卡”后转手炒卖楼花。二是售楼部刚建好,楼盘尚未达到法律规定进度,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源已被预售一空。三是真正想置业的人买不到称心的一手房,而那些“炒家”却乘机转手大赚了一笔。
建议有关部门充分认识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危害性,把做好稳定房价工作作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房价,让市场有房卖、市民买得起,多管齐下打击炒楼行为。一、要明确房地产预售行为的管理和执法主体,依法行政,同时要加强预售前的监管,打击非法预售行为。今后,房地产企业在未领取《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前发生的“内部认购”、“内部认筹”、“内部登记”并收取认购金、诚意金等行为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以年审扣分、暂停相关业务的处理,并视情节依法进行查处。二、为防止恶意炒楼,应严格控制合同预售备案撤销的过程,要强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并不得任意解除。房地产企业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必需在限期内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逾期不申请备案者,主管部门可暂停其售房行为。三、还应规定媒体不得发布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广告,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预期,适时披露土地供给、住房供求及价格涨落等相关信息,保证房源信息的公开和透明;要建立健全房地产信息系统和预警预告体系,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