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一本假房产证“借”走25.6万元
□ 熊春和 吴剑锋
赌博输了钱想赢回来,便以做生意缺乏资金为由,将一本假房产证作抵押,先后从一对退休老夫妇那里高息“借”走人民币25.6万元,是借还是骗?直至被警方抓获,他仍坚持自己只是“暂借”。
设局 房产证作抵押,高息“借”走24万
2008年11月底,余江县某单位退休干部刘某多次接到刘垦场艾某的电话,声称办养猪场缺少资金,愿出三分的利息向她借点钱。三十年前,刘某在刘垦场工作时,与艾某的父母及艾某都相互认识,于是便答应了艾某的要求,但提出艾某必须提供房产证作抵押。
12月10日,艾某拿着一本自己为房屋所有人的房产证找到刘某。刘某打开一看,170平米的房子坐落在鹰潭市五洲路,当天便从一朋友手中要回所借的12万元,将钱借给了艾某。刘某将艾某留下的房产证和借条小心翼翼地保管好,一个月后打电话给艾某让他结息,艾某果然付给她3600元的利息。但此后,刘某多次催艾某结息,艾某均说手头紧,等有钱时一起结为由,再也没付过一分利息。
期间,艾某还开车将刘某接到鹰潭新汽车站看一处正在装修的新房,说是他的新房让刘某提点装修意见。艾某还说自己有两辆小车,如要用车打他电话就行。刘某还真用过他两回车,因此对拥有“万贯”家财的艾某深信不疑。
2009年年初,艾某又找到刘某说做生意急需钱周转,想再借点钱。刘某自己没钱便让艾某找到自己的丈夫。刘某的丈夫开始有点犹豫,刘某便说自己有艾某的房产证作抵押,可借钱给艾某,就这样又借给了艾某8万元。之后,艾某又多次以做生意为由从刘某夫妇手中借钱,又先后借走4万元。
案 发 到房管局查询,房产证是假的
2011年3月底,艾某在福建泉州打刘某的电话,说自己办了一家公司,叫刘某夫妇投资入股,还可让刘某的女儿到他公司上班。刘某夫妇又信以为真,给艾某汇去1.6万元。
4月初,刘某的女儿带着1万多元现金赶到泉州,想继续投资入股,并到他公司做事。到泉州后,艾某“热情”接待了她,并付了100元钱安排她在宾馆住宿。刘某的女儿发觉情况不对,艾某之前一直称她老婆在他公司当出纳会计,而实际他老婆却在一美容院上班。于是打电话让艾某将这次她父母投资的钱拿回来。艾某口头答应了下来,之后便关了机。刘某的女儿在宾馆耐心等了两天,仍不见艾某踪影,便赶紧返回家中。
刘某的女儿急匆匆赶回家后,告诉父母艾某肯定是个骗子,说不定给她们的房产证是假的。第二天,她们拿着艾某给的房产证到鹰潭市房管局查询,结果房产证真的是假的。此时,刘某夫妇才如梦初醒,赶紧跑到余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
追 捕 藏身于厦门,出租屋内被抓获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艾某所说的办养猪场、办公司全部是编造的。艾某曾因犯流氓罪被判过刑。此人十分好赌,多次坐飞机赶往内蒙古包头、北京等地参赌,家产大部分都被他赌博输光,在鹰潭市区根本没有房产。这明显是他精心设计的一场骗局,于是,将其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捕。
“清网行动”开展后,余江警方经过深入细致的摸排走访,发现艾某可能藏身于福建厦门。10月20日凌晨,由副局长桂立新带队的追逃小组在当地警方的大力支持下,将躲藏在厦门市湖里区一出租屋内的艾某抓获归案。
被抓后,艾某承认给刘某作抵押的房产证,系自己花160元钱在街上请人办的假证。由于赌博输了钱想赢回来,于是便找刘某夫妇借钱,没想到越赌越输,借来的钱也全部被他输光。他一直不肯承认自己是诈骗,而一口咬定自己只是“暂借”,只是现在没钱,等有钱了一定还上。然而,法律以事实为依据,等待他的必将是严惩。